发表于: 2017/10/30 20:57:25 来源: 关注:1460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3·15前夕,个人开网店需进行实名注册,符合条件的还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消息引起了业界和广大网店店主的热议。而第二天,工商总局即出面称乃“误传”。尽管如此,这部正在工商内部征求意见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草案还是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网店店主:多数盈利微薄
市民齐女士在淘宝上经营了一个小店,主要销售儿童服装和用品。她告诉记者,自己是兼职做,而且网店的盈利也不多。若真要到工商局注册,就涉及到办手续、交税等一系列问题。“手续过于复杂,还不如不开了”。
目前类似齐女士这样的网店经营者很多。有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末,我国有42万人通过网购平台从事销售工作。不过在获取了收益的群体当中,占总人数2%的超级卖家占据了网络交易平台总销售额的四成,而近九成的小卖家仅贡献了约三成的销售额。有超过四成的小卖家月收入不过800元至1500元。
网上开店需要工商注册,影响最大的卖家,是资金少的个人网店。业内人士也指出,假如个人经营网店的手续办理过于复杂,且将打击这些群体的积极性。
一些中小网店的经营者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该条款持观望态度。有经营者表示,网上卖货虽没有税收负担,但价格竞争异常激烈,利润极低,如果再进行工商注册、交税,恐怕届时真的都要关门打烊了。
不过,也有部分经营者抱着一种侥幸态度。齐女士就表示,前两年也出台过一个类似的规定,“但最后因执行困难,不是也不了了之了吗?”
业内:出台时间和内容都存在变数
此次,有消息称,工商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大卖家。对那些利润不高的小卖家,则有望被“放一马”。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暂行办法》仍在内部征求意见当中,对于涉及“实名注册”及“到工商局办理执照”部分仍没有最后确定。最后真正出台的《办法》,内容可能存在很多变数。另外,对于该办法出台的具体时间,该负责人也表示无法确定。
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即使《办法》出台,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难题。关于“具备条件”的所谓条件该如何界定,在实际中也存在不少困难。此前就有人提出,当下,如何界定专业商户和业余商户的资质本身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律师:应致力弥补立法空白
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隋永华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网店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仍是一个法律空白。此次,该草案若能颁布实施,将有望弥补我国网络交易法律空白,为《电子商务法》的起草颁布实施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隋永华律师表示,该草案中有很多条款在具体实施中,仍需进一步明确。比如,《暂行办法》属于行政规章,实施过程中如何处理与深圳、上海、辽宁等部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效力问题。另外,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哪些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哪些只需要进行实名制注册以及实名制注册向工商注册登记的转换等。
隋永华指出,该草案着力于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的补救措施不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